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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退市案责任人获刑 给造假者敲响警钟

  5月22日,已退市企业欣泰电气公告,称近日收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公司因犯欺诈发行罪,被罚832万元,原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温德乙、总会计师刘明胜分别被判三年、两年有期徒刑并被处相应罚金,判决现已生效。

  欣泰电气的退市曾创造A股市场多个“第一”,创业板第一家退市公司,首例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公司,其案例为A股退市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提供了经验鉴,而此次相关责任人被刑事追责,同样具有典型意义,给造假者敲响警钟。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相结合的手段极大地提高了违法违规成本,可以起到更大的震慑作用,进一步遏制违法违规者的侥幸心理。维护市场秩序,捍卫法律尊严,并不是空话。

  过去,一些公司治理混乱、财务造假上市的企业,在被曝光后,实控人依照《证券法》被处以60万元的“顶格”行政处罚,并终身禁入市场。然而相对低廉的违法违规成本,加之巨大的利益诱惑,并不足以阻吓铤而走险者,A股造假案例仍屡禁不止。

  即便是未来《证券法》进行修订、“顶格”罚款的额度大幅提高,对于不同规模、不同财力的企业、实控人,其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处罚的震慑力也很难评估。但若往后在类似案件中,沿用对欣泰电气的处罚思路,不仅施以行政手段,还结合刑事处罚,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使其不再能通过罚款全身而退,必将大大提升法律的震慑力,遏制其违规违法的冲动。

  当然,处罚并不是目的,让违法违规者付出代价是为了让依法依规者看到公平与正义。尤其是欺诈上市类案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造假手段复杂隐蔽,突破诚信底线,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极大地破坏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

  此外,不止于欺诈上市类事件,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行政处罚升级到刑事案件,未来在A股市场可能会越来越多。就在上月,大智慧实控人因2016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事项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接受调查。

  另需指出的是,此次判决对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而言,既是阶段性终点,也是新的起点。最新进展方面,欣泰电气5月22日公告拟招募重整投资人,计划借助重整投资人在经营管理信用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债务人在土地、设备等方面的资源,释放债务人核心资产的价值,以全面完成公司重整。因此,对于欣泰电气来说,未来的重点将是如何依法依规进行重整,进而给各方一个妥善的交代,依法保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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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