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账户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账册,是认定股东身份的重要凭证,具有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效力,同时也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
用于投资者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记录资金币种、余额和变动情况。资金账户可以用于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买卖股票或者基金等。
“第三方存管”的全称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过去,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投资者(即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是由证券公司一家统一存管的。后来,证监会规定,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统一交由第三方存管机构存管。这里的第三方存管机构,目前是指具备第三方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依据客户银行账户的不同交由相应的银行存管,由存管银行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客户资金的存取与资金交收,将客户的证券账户与证券保证金账户严格进行分离管理,通过三方存管,客户的资金将不可能被证券公司或者任何第三方操作和使用,确保了证券资金的安全。
“T日”表示交易当天,“T+1日”表示T日的下个交易日。“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进行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转出,必须到交收后才能转出。
A股市场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下:
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15-9:20期间可以申报,可以撤单,9:20-9:25期间只能报单不能撤单;
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在此期间,可以报单,未成交部分也可以撤单;
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在此期间,投资者只能报单不能撤单;
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段,目前仅科创板和创业板有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科创板和创业板特有的交易方式。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所谓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可以指定某一证券营业部为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的交易营业部。目前,这一概念是针对上海证券市场的交易方式而言的。
转托管,又称证券转托管,是专门针对深交所上市证券托管转移的一项业务,是指投资者将其托管在某一证券商那里的深交所上市证券转到另一个证券商处托管,是投资者的一种自愿行为。
不可以,过期身份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股票、基金、债券、债券回购、权证、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
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应当按相关规定操作。通过自助委托方式参与证券买卖的,投资者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自助委托协议。
限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市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市场价格买卖证券。上海市场市价申报只适用于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深圳市场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5个最优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如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报价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即时成交并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如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一)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二)买入申报价格高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三)卖出申报价格低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的权益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应按照资产管理和保管分开的原则进行运作,并由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通常就是指基金公司,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国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国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
(一)与客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 1、场内基金 (1)场内基金买卖需收取佣金,标准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起点5元,具体按所在证券公司设置的费率标准收取。 (2)场内基金申赎需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基金公司规定的费率标准收取。 2、场外基金 场外基金交易费用包括在募集期进行认购产生的认购费,基金成立后的正常申购期进行申购、赎回、转换产生的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相关费用按基金公司规定的费率标准收取。 (二)其他费用 以下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无需客户直接支付: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基金成立日是指基金达到成立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成立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是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成立日的时间段。
基金存续期是指基金发行成功,并通过一段时间的封闭期后,称作基金的存续期。
基金单位是指基金发起人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表示持有人对基金享有资产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凭证。
基金开放日就是可以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销户、挂失、过户等等一系列手续的工作日。对于一只开放式基金来说,并不是在任何一个工作日都可以进行交易,因此,规定每周的某几个工作日进行交易,这几个工作日就称为开放日。
基金认购是指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间、基金尚未成立时购买基金单位的过程。通常认购价为基金单位面值(1元)加上一定的销售费用。投资者认购基金应在基金销售点填写认购申请书,交付认购款项。
基金申购是指投资者到基金管理公司或选定的基金代销机构开设基金帐户,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申购基金单位的数量是以申购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须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基金销售文件中载明。
基金转托管是指投资者同一基金在不同托管点(不同销售商及同一销售商的不能通存通况的城市或分行)之间实施的所持基金份额托管机构变更的操作。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直接自由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单位,再申购目标基金。例如,在本公司目前已经发行的两只开放式基金当中,投资者可以将持有的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的份额转换为南方稳健成长基金的份额,也可以将持有的南方稳健成长基金的份额转换为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的份额。
非交易过户是指因遗产继承、捐赠或司法执行等原因引起的基金单位持有人的变更行为。基金非交易过户包括遗产继承、捐赠和司法执行。
所谓分级基金,是指通过事先约定的风险收益分配,将母基金份额分为风险收益不同的子份额,并可将其中部分或全部份额上市交易的结构化证券投资基金。 其中,分级基金基础份额也称母基金份额,预期风险收益较低的子份额称稳健份额(也称“A类份额”),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子份额称积极份额(也称“B类份额”)。
根据《私募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以下简称ETF),简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又称“交易所交易基金”。 ETF是一种跟踪“标的指数”变化、且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投资人可以如买卖股票那么简单地去买卖“标的指数”的ETF,可以获得与该指数基本相同的报酬率。 ETF是一种特殊的开放式基金,既吸收了封闭式基金可以当日实时交易的优点,投资者可以像买卖封闭式基金或者股票一样,在二级市场买卖ETF份额;同时,ETF也具备了开放式基金可自由申购赎回的优点,投资者可以如买卖开放式基金一样,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或赎回ETF份额。 ETF通常由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资产为一篮子股票组合,组合中的股票种类与某一特定指数(如上证50指数)包含的成份股票相同,股票数量比例与该指数的成份股构成比例一致。例如,上证50指数包含中国银行、中国石化等50只股票,上证50指数ETF的投资组合也应该包含中国银行、中国石化等50只股票,且投资比例同指数样本中各只股票的权重对应一致。换句话说,指数不变,ETF的股票组合不变;指数调整,ETF投资组合要作相应调整。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或政府机构)、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还可以是国际组织。
债券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一般有四个基本要素,分别是债券的票面价值、债券的到期期限、债券的票面利率和债券发行人名称。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要素并非一定在债券票面上印制出来。在许多情况下,债券发行人是以募集说明书或者发行公告等形式向投资者公开列示某债券的期限和利率。
债券面值是债券票面标明的货币价值,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到期日偿还给债券持有人的金额。有的债券约定了分期偿还本金的条款,如果发行人在债券最终到期之前按照约定分期偿还了部分本金,则债券之后的存续期面值或者债券份额会有相应调整。我国发行的债券一般是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债券票面利率也称名义利率,是债券年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率,投资者每张债券获得的年利息等于债券面值乘以票面利率。有的债券约定的利息支付期小于一年(如半年支付一次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可将债券利率年化计算,得到与其他债券可比的票面利率。
债券的到期期限是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应当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也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时限。
这一要素指明了该债券的债务主体,既明确了债券发行人应履行对债权人偿还本息的义务,也为债权人到期追索本息提供了依据。
债券价格包括发行价格和交易价格。债券的发行价格可能不等于债券面值。当债券发行价格高于面值时,称为溢价发行;当债券发行价格低于面值时,称为折价发行;当债券发行价格等于面值时,称为平价发行。债券的交易价格是指投资者在二级市场转让债券的成交价。有的债券成交不活跃,数月内甚至一年内都没有成交。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机构投资者通常用第三方估值,例如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证指数公司的债券估值来计量债券价值。
债券资信评级是根据历史数据,综合考虑发行人偿债意愿、偿债能力以及增信措施有效性之后,对某一特定债券按期还本付息的可靠程度进行评估,并标示其信用程度的等级。根据《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没有对资信评级机构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制定统一的标准,但是要求证券评级机构应当自取得证券评级业务许可之日起20日内,将其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评级方法、评级程序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证监会网站及其他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告。
一般来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信用等级越低,债券的风险越大。但应注意,评级只是对债券未来偿付概率的预测,信用等级会随着发债主体偿债意愿和能力、增信措施有效性的变化而动态调整,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既然评级是一种概率预测,那么也就不是100%的必然对应关系,具体到某一只债券而言,高评级的债券也有可能会发生违约,低评级的债券也有可能不发生违约。另外,我国评级行业尽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发展时间仍然较短,行业的声誉资本、内部约束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评级技术和方法也还不完善,违约的历史数据对现实和将来的参考意义有待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债券评级的客观性、准确性受到市场质疑。因此,对于债券和发行人的信用评级,要客观、全面的看待,评级固然是标识债券风险的一把尺子,但不宜完全依赖于评级来判断债券风险。
增信机制是指通过各种增信手段和措施,提高债券信用等级,降低债券违约率或减少违约损失率,从而降低债券持有人承担的违约风险和损失。
债券一般可以分为利率债和信用债。 (一)利率债 利率债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为基础或是以政府提供偿债支持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由于有政府信用背书,正常情况下利率债的信用风险很小,影响其内在价值的因素主要是市场利率或资金的机会成本,故名“利率债”。在我国,狭义的利率债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国债由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以中央财政收入作为偿债保障,其主要目的是解决由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其特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稳定、享受免税待遇;地方政府债是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以地方财政收入为本息偿还资金来源,目前只有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机构一般认为,广义的利率债除了国债、地方政府债,还可包括中央银行发行的票据、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铁路总公司等政府支持机构发行的债券。 利率债信用风险小,但不一定是对于信用违约绝对“免疫”,也有可能出现本息兑付延期乃至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例如,欧洲债务危机期间,希腊等国家的主权债务就曾出现过违约。 (二)信用债 信用债是指以企业的商业信用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除了利率,发行人的信用是影响该类债券的重要因素,故名“信用债”。我国债券市场上的信用债包括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发行的信用债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品种有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企业债,具体品种有中小企业集合债、项目收益债和普通企业债等;三是证监会核准或证券自律组织备案的公司债,具体品种有普通公司债(包括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等。其中普通公司债按照发行对象的范围不同,又可细分为面向所有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俗称“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数没有上限的公司债(俗称“小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数不超过200人的的公司债(俗称“私募公司债”)。金融类信用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该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两者都是债券,并且都可以换成股票,兼具债性和股性,属于股债结合型产品。
两者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发行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二是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新股。三是对标的公司总股本和盈利指标的影响不同,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债券收益率曲线是一条描绘一簇相同等级债券剩余期限与收益率之间关系的曲线,一般以债券剩余期限为横坐标,以债券收益率为纵坐标。债券收益率曲线的绘制,简单来说是:首先选取充足的相同等级、不同期限的样本券;其次计算确定各只样本券的收益率,最后将不同期限样本券收益率进行联结,得到债券收益率曲线。 如果按照债券类型划分,债券收益率曲线包括国债收益率曲线、政策性金融债收益率曲线、商业银行次级债收益率曲线、企业债收益率曲线(AAA级、AA+级或AA级等)、公司债收益率曲线(AAA级、AA+级或AA级等)等;如果按照收益率类型划分,债券收益率曲线包括到期收益率曲线、即期收益率曲线、远期收益率曲线等。 债券收益率曲线反映了某一天某一等级、不同期限债券的收益率水平,是债券定价的重要工具,为发行人债券发行以及投资者债券分析和交易提供了重要参考。
债券定价的基本原理是资金时间价值理论,债券的公允价值应当是其未来预期现金流折现的总和,一般由四个因素决定:债券面值、票面利息、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债券估值即专业评估机构依据科学有效的技术方法对债券公允价值进行评估的结果。 债券估值的过程一般包括三步:一是估计债券未来的现金流,根据利率类型的不同以及是否具有含权条款估计方法有所区别;二是确定现金流的折现率,评估机构一般根据对债券的信用评估结果与剩余期限取收益率曲线上的相应收益率取值作为现金流的折现率;三是按照前两步得出的现金流和折现率,计算未来全部现金流的现值之和。 目前,提供公司债券估值服务的专业机构主要有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公司债券估值结果免费向市场提供,投资者可通过其官方网站下载获取;中央国债公司债券估值结果暂不免费向市场提供,投资者可考虑联系购买或是通过第三方数据服务机构获取。
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具体来看,就是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可预见的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基础资产)出售给特定的机构或载体(SPV),采用结构化的方式对相关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离和重组,并以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向投资者发行证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化融资手段,与传统债券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的信用来源发生了变化,是基于特定基础资产的信用,而非发行人主体信用。因此,投资者投资资产证券化时,应当重点关注基础资产的信息披露情况,而不是发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