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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风险警示板股票(第8期)——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规则

  投资者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分别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和《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

  个人投资者交易退市整理期股票准入条件

  (1)资产要求:

  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不包括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交易经验:

  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涨跌幅限制

  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退市整理股票涨跌幅限制为10%,需要注意的是,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退市整理股票,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其中,创业板、科创板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涨幅比例)

  申报数量限制

  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可不受前述50万股买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