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基金推介行为特征
一是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推介材料虚假记载、承诺保本收益、夸大或者片面推介、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等行为;
二是“伪私募”“伪基金”的推介宣传行为。
2.如何防范“非法基金推介”
防范非法基金推介,请牢记以下“三看、三不”
一看人
通过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了解高管人员职业背景、学历情况、从业经历等,不轻信“有关系”“有资源”。
二看产品
要自觉抵制“保本保收益”“高收益无风险”“快速致富”等噱头。
三看合同
关注是否明确提示投资风险、投资范围或投资标的,核实相关条款与宣传推介内容是否一致。
四是量力而行“不贪小利”
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是文件签署“不走过场”
认真审阅合同条款、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承诺书、风险测评调查问卷等。
六是投资前后“不做甩手掌柜”
投资前充分了解所投产品,知道买的是谁的产品,与谁签约,由谁管理,资金划到何处,具体投向何方。投资后发现管理基金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及时向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