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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非宣传月(第9期)丨选择合法机构 坚持理性投资-警惕“非法基金推介”

  1.非法基金推介行为特征

  一是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推介材料虚假记载、承诺保本收益、夸大或者片面推介、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等行为;

  二是“伪私募”“伪基金”的推介宣传行为。

  2.如何防范“非法基金推介”

  防范非法基金推介,请牢记以下“三看、三不”

  一看人

  通过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了解高管人员职业背景、学历情况、从业经历等,不轻信“有关系”“有资源”。

  二看产品

  要自觉抵制“保本保收益”“高收益无风险”“快速致富”等噱头。

  三看合同

  关注是否明确提示投资风险、投资范围或投资标的,核实相关条款与宣传推介内容是否一致。

  四是量力而行“不贪小利”

  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是文件签署“不走过场”

  认真审阅合同条款、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承诺书、风险测评调查问卷等。

  六是投资前后“不做甩手掌柜”

  投资前充分了解所投产品,知道买的是谁的产品,与谁签约,由谁管理,资金划到何处,具体投向何方。投资后发现管理基金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及时向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