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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丨防范非法集资 人人有责

  北方某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之后,该公司在互联网上散布“公司有某县政府特批免5年的税;享有政府推荐项目的优先选择权;享有托管银行10倍的支持,正常情况下银行对被托管企业的支持是3-5倍,国外是10倍;县政府将拥有的一块5800亩的土地全权交给该公司清理、包装、挂牌上市、出售”等虚假信息,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串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进行工商注册;违反股权投资基金不能面向公众招募的有关规定,在互联网上向公众散布信息;采用虚假宣传的方式,捏造事实,欺骗社会公众;承诺高额固定回报,月息6%至10%不等;且尚未形成投资收益,提前向涉案群众返款。

  目前,该案已处置完毕。主犯韩某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他犯罪嫌疑人分别判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共处罚金324万元。所有涉案人员均已开始服刑。

  针对当前与非法私募基金活动有关的各类刑事案件屡有发生、被害人人数众多等情况,提醒投资者进行投资时,应当充分了解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募集资金、投资运作等是否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被虚假宣传所迷惑,应当提高防骗识骗能力,谨慎投资,防患于未然。

  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小妙招


  一看产品

  看融资项目或产品是否合法;看是否有明显不合常理的“高收益”“保本”等宣传词汇;看是否有实体项目支撑,产生实际价值。

  二问自己

  是否全面、准确了解该项目或产品的真实信息;是否了解相关产业或行业的历史、现状与未来;是否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去应对可能产生的亏损。

  三等情绪

  等自己情绪真正稳定下来后,理性分析该项目或产品的投资价值,理性分析自己的投资目标,自己应该选择哪种类型的投资产品。切忌轻信所谓“大V”“专家”的言论,审慎对待广告宣传,避免头脑发热,盲目投资。

  牢记“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 圈套” 就是“ 陷阱” 。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盲目

  “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 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 随大流” 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