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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投资入市手册:异常交易实时监控(六)

  1.交易所如何对主板股票交易实施自律管理?

  答:投资者在主板股票交易中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将按照《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等规定采取以下自律监管措施:

  (1)口头警示;

  (2)书面警示;

  (3)约见谈话;

  (4)将证券账户列入重点监控账户;

  (5)要求投资者提交合规交易承诺书;

  (6)盘中暂停当日交易;

  (7)盘后限制交易;

  (8)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

  2.主板投资者哪些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会从严认定异常交易行为、从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答:投资者实施异常交易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下调监控指标从严认定异常交易行为,从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从严认定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指标下调幅度不超过50%,情节特别严重的除外:

  (1)在一定时间内反复、连续实施异常交易行为;

  (2)对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存在退市风险的股票实施异常交易行为;

  (3)对交易所交易监管中向市场公开的重点监控股票实施异常交易行为;

  (4)异常交易行为涉嫌操纵市场;

  (5)因异常交易行为受到过交易所盘后限制交易,或者因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制裁;

  (6)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文章来源:深交所)